各项目负责人:
为做好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》(以下简称进展报告)的提交和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所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需填报《进展报告》(2023年底结题项目及2023年新批准项目除外)。
二、填报要求
1、《进展报告》填报内容包括:“重要研究进展”、“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”、“其他需要说明情况”及“研究成果目录”。
2、“重要研究进展”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,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,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,内容不能过于简单。如有需要使用图表、公式的,统一在“附件”中添加,文中注明索引关系。
3、“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”和“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”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,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,请填写“无”。若因出版时间等原因未能列入2022年度《进展报告》的2022年度成果,可在“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”中补充说明。
4、研究成果只能提交2023年当年取得的成果(不得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;不得列入未标注本基金资助的论文)。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建议不要录入,可待正式发表后录入到下一年度进展报告中。
5、发表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研究成果,可利用“成果在线”导入研究成果目录;其他成果(如软件著作权、人才培养等)可手动添加到成果目录中。
三、提交时间
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()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(无需提交纸质材料),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,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。学院管理员登录系统可查阅本院系项目清单及《进展报告》,并对提交的《进展报告》进行审核。进展报告填报及审核使用手册见附件1和2。
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3日前在系统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,各学院按相关管理办法和填报要求逐项审核并于1月8日前提交。对未按规定提交的,nsfc将按照《条例》等有关规定处理,记入个人信誉记录,并将影响间接费用拨付、项目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申请。
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(自然科学项目)联系电话:62901951(吴老师),62901115(赵老师)
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
2023年12月6日